你的位置:首页 > 债务资讯 > 讨债知识

苏州追债公司提醒你债权人如何保护债权

2023/1/7 9:55:07      点击:

苏州追债公司提醒你债权人如何保护债权

一、债权人如何保护债权

1、债权人保护债权,主要就是注意以下问题:

(1)、注意证据。保存好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证据,例如借款合同、借据、欠条等;

(2)、注意诉讼时效。诉讼时效一般是3年,如果还款期限届满后,要在3年内向法院起诉,或者向债务人追讨债权,让诉讼时效中断,但要注意收集诉讼时效中断的证据;

(3)、注意债务人财产情况。主要是注意债务人有没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,如果有这些行为,债权人应当及时申请财产保全,或者行使债权人撤销权。

2、法律依据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四条

《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第二条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五百四十一条


二、债权人讨债的方法有哪些

1、强制执行公证法

强制执行公证,是指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申请,对于追偿债款、物品的文书,经审查核实认为无疑议的,对债权文书进行公证,并依法赋予其强制执行效力。采用这种方式,使债权人省去了复杂的诉讼过程,节约了诉讼费用,不失为一种简便而高效的讨债方法。

2、优先受偿权法

按我国民法内典的规定,债务人或第三人可以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、动产抵押或质押,作为履行债务的担保,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,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抵押或质押的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、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。比如,保管合同、加工承揽合同、运输合同中的义务人,不支付保管费、加工费或运输费用的,权利人即可以留置保管、加工或运输的财物,拍卖或变卖优先受偿。

3、保证人优先追偿权法

指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,有向债务人请求偿还的权利。在一般情况下,保证人只有在清偿了其担保的债权后,才可向债务人主张追偿权。但在特殊情况下,保证人也可以预先行使迫偿权。

4、代位追偿法

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,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。

依据《民法典》的规定,债权人保护债权,主要就是注意保存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成立的凭证;然后注意不要超过诉讼时效;最后就是注意债务人有没有恶意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