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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州讨债公司教您了解讨债的方法

2023/2/23 13:45:34      点击:
一、讨债的方法有几种
1.“书信电报”讨债法
(1)是指债权人可以通过向债务人发送信函、电报、传真或电话等方式来追讨债务和清偿债务。
(2)优点:经济实用;避免伤害,友好相处,从而改善关系;作为应急措施,便于及时中断处方;方便债权人收集和保全证据。
(3)使用模式:保持业务往来,关系密切;债务关系清晰,很少或没有争议;债权数额不大,债务人有偿还能力;彼此远离,且交通不便,或债务人众多且相对分散;债权人希望收集并保留确认证书。
2.“会议”讨债法
(1)优点:方便易操作,有利于提高催债效率;便于全面了解债务人的情况,制定相应的对策;便于债权人集中优势“兵力”打“歼灭战”或“攻坚战”。
(2)适用范围:债务人众多,但相对集中在某一地区;债务关系清晰,不易产生异议或纠纷;虽然债务总额不大,但很多债务人的平均债务并不大。
3.“公证”收债法
优点:强化债务人的偿债责任感;不经过审判程序,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;作为对债权人延误时效的一种补救;
4.“留置结算”的收债方式
(1)优点:保证债务人实现债权;督促债务人及时履行债务;与抵押权相同。
(2)适用条件:以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用债务人财产为前提;只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,债权人才能行使留置权;留置的财产应当是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合法占有的财产;债权人留置财产后,经过一定期限,债务人仍不履行义务的,债权人可以实现留置权。
5.“抵押结算”的收债方式
(1)操作方法:设定抵押权;抵押权行使的占有及其例外情形;实现抵押权
(2)申请时应注意:需检查抵押人是否对抵押财产拥有所有权或经济管理权;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的抵押物应当是依法可以流通的财产;抵押权的实现应符合法定条件;贯彻“多退少补”的原则;抵押人对抵押物有优先受偿权;谨防债务人提供虚假担保。
6.“诉讼时效”的讨债法
(1)诉讼时效要注意一般诉讼时效(2年)和特殊诉讼时效的规定。
(2)具体操作方法:对于债务关系明确、事实清楚、证据充分、诉讼时效仍为到期的催债事项,可以先“敬礼”,再“打”;注意“诉讼时效中止”的适用;在诉讼时效即将届满时,债权人因主观或客观原因能够及时行使权利时,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中断诉讼时效,变被动为主动;“诉讼时效延长”的正确适用;另辟蹊径实现权利主张。
7.“诉前保全”的讨债法
(1)优点:防止债务人转移、挥霍或隐藏其财产
8.“先予执行”讨债法
适用“先予执行”的具体条件: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明确;不提前执行将严重影响权利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;被申请人有能力提前履行义务。
二、哪些情况能适用“函电”讨债法
1.保持业务往来,关系密切;
2.债权债务关系清晰,很少或没有争议;
3.债权数额不大,债务人有偿还能力;
4、相距遥远,且交通不便,或债务人众多且相对分散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