苏州收账公司探讨公司股东不清算债权人能起诉吗
2023/8/22 20:57:30 点击:
公司出现解散事由,如营业期满、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责令关闭、股东会作出决议解散公司等,应当自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自行清算,债权人也不能直接要求解散欠债的公司。
根据《公司法》第181条、第183条及《公司法司法解释二》第1条至第4条的规定,起诉请求解散公司是股东的权利,是股东因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,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,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,而向法院提起的请求解散公司的诉讼。股东以外的其他民事主体包括债权人均无权请求解散公司。
不过,债权人虽不能直接要求解散欠债的公司,但是,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对已经出现解散事由的债务公司申请强制清算,如果发现其资不抵债,债权人可申请债务公司破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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